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5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曾逸先生通知,获悉曾逸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逸先生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011,206股,占公司总股本5.00%。曾逸先生本次合计质押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4.49%,占公司总股本的3.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逸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4.49%,占公司总股本的3.22%。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5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7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秘书(拟任)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任)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同意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同意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具体人员设置如下:
■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曾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田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志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金辛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国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丽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丽莎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丽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9926126
传 真:021-69926163
电子邮箱:yangls@stepelectri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邮 编:201801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薇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蒋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9896737
传 真:021-69926163
电子邮箱:jiangwei@stepelectri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邮 编:201801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菁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人选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附件:
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计算机应用科学硕士。2005年—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自2011年7月1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为上海市嘉定区人大代表。
纪翌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纪德法先生之女。现持有公司股票35,872,939股,占总股本5.7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纪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忠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上海工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3年—1995年担任上海卢湾区业余大学讲师,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至2014年2月17日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14年2月17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嘉定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嘉定区工商联执委会委员,上海自动化学会理事。袁忠民先生曾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袁忠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忠民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29,735,817股,占总股本4.7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袁忠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2008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2017年7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气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控系统与装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机器人行业协会副会长。蔡亮先生擅长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硬件研发,曾获得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发明类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技术发明奖)、河北省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曾担任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起重机械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技术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电梯控制系统方面主持取得了17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7项技术成果,并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电梯》发表《32位网络化Smartcom.net电梯专用电脑技术》等数篇学术文章。
蔡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亮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8,135,479股,占总股本1.3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蔡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逸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EMBA。1996年8月—1998年5月期间曾在深圳市威达通电子任工程技术人员。1998年起就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专委会副主任,广东省自动化学会机器人专委会副主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
曾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逸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011,206股,其中20,000,000股为质押股份。此外,曾逸先生通过喀什众智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680,0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曾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永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吉林大学硕士。1991年-2002年任职于哈尔滨哈飞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5月起,担任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5月14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田永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永鑫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85,247股,并通过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1,969股,合计占总股本0.5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田永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志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年—1998年就职于武汉迈驰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8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工程师、技术部经理、德国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研发应用部经理、工程中心副总监等职。2011年7月11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志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志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3,167,758股,占总股本0.5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胡志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辛海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2002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研发经理、研发副总监。现任公司中央研究院院长,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辛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辛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0,500股,占总股本0.0017%。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金辛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起就职于公司,历任软件部经理、研发副总监。现为公司电梯控制类业务负责人。
王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范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苏州大学战略管理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西方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2001年,就职于中日合资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02年—2010年,就职于中日合资上海华升富士达扶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0年—2011年就职于广州蕉叶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总监。2011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起被聘任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曾荣获《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5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首席财务官》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十大杰出CFO称号、中国CFO发展中心主办的2016年度中国十大资本运营CFO、2013年度和2015年度上海潘序伦中青年会计优秀论文奖。
李国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国范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509,661股,占总股本0.0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国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丽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2008年9月1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丽莎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丽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丽莎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占总股本0.008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杨丽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菁蓉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本科毕业,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振申包装公司财务、大连新大陆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财务、上海新时达电梯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上海新时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谊新(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
蒋菁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菁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蒋菁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薇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11年9月—2012年4月期间曾在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助理。自2012年5月30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法务专员。2015年9月1日起担任董事会办公室助理。蒋薇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蒋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蒋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5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11: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7月18日以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王春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选举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9日
附件:
人员简历:
王春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1993年担任航天部815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1995年担任赛特安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自2014年10月13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王春祥先生曾在2006年荣获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奖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08年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09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2年荣获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王春祥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12,277,519股,占总股本1.9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