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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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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7-042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2日由董事长左斌先生签发。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三名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左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6日起连续停牌;2017年6月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6月16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对方系总部位于欧洲的一家储能电站及电线电缆产品制造商,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购买与新设公司,交易方式为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计不会因此发生借壳上市或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原则性认可,目前正处于方案论证阶段,尚未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合作方高层及专业人员进行了多轮谈判,并对标的资产进行了梳理与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就交易方案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正式协议。公司拟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组工作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正在履行聘用协议签署程序)。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由于本次重组涉及海外业务,谈判过程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8月16日前披露重组预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股票自2017年8月16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八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7年8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8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3。

同意八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68股票简称:百利电气公告编号:2017-043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

至2017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到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

4、联系部门: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办法:

电话:(8622)83963876

传真:(8622)83963876

信函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

邮政编码:300385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二十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有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