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17-029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学锋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夏成才、李德军、沈致和、姜颖、蒋骁、刘颖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帮俊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酵母项目预算投资总额增加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曼、刘旸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7-030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布减持计划前,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86,616,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
●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81,6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240,8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合计共减持不超过24,722,4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具体详见2017年7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 2017-022号公告。
●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日升科技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照每股21.78元的价格,减持了公司股份1,6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 7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日升科技的《关于减持安琪酵母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日升科技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事项
日升科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日升科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日升科技《关于减持安琪酵母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