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万联证券办理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77)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33,访问万联证券网站:http://www.wlzq.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关于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简称:博时合晶货币,代码:004985)于2017年7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3日。
基金发售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合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2017年8月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
份额费率折扣的优惠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855”)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持有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
三、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10月16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原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活动期间,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原费率打折,折后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投资者也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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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年7月31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的提取/支付方案具体请见清算报告。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