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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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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吴凌志

联系人:陶坚

四、基金的名称

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投资目标

发掘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进行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盈利持续稳定增长,同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上述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权证,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模式。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从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是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尽可能地规避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把握市场波动中产生的投资机会;其次是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个股和个券,构建股票组合和债券组合。

(一)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

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策略上,强调在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之下,选择行业地位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并稳步增长,市值较大的上市公司,即关注蓝筹公司,注重公司业绩稳定增长以及对股东价值的创造。

本基金投资的蓝筹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主营业务鲜明,成长性较好,市场竞争能力在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

●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投资回报相对稳定;

●能够定期分派优厚的股息红利;

●股本较大,市值以及权重较大,市场地位突出,有良好的品牌效应;

●公司发展前景好,在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已建立并形成较好的发展基础;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价值被低估、具备长期稳定增长能力的大盘蓝筹企业,构建投资组合,以寻求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过程包括:

(1) 数量化筛选;

(2) 公司基本面分析;

(3) 模拟组合构建;

(4) 投资组合的执行。

(三)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与债券供求状况、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面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债券投资的组合久期,并根据通胀预期确定浮息债与固定收益债比例;在满足组合久期设置的基础上,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关于权证投资的相关规定。

九、投资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 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基金管理部通过股票投资周会和债券投资周会,确定拟投资的个股和个券;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合规性、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十、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固定利率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台海核电(股票代码002366)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台海核电(股票代码002366)

公司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净利润预计数据和在《2015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2015年度实际数据均存在较大差异,且公司未及时修正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公司是核电制造的龙头企业,具有领先的核心装备锻造、铸造技术,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将该股票纳入实际投资组合。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6月19日。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1.5%,即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25%,即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从申购金额中扣除,由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列示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及转换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和转换费率。如因此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费率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

2、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六)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

5、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7、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