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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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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装修装饰业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创新”管理主题,通过内部改革,组织优化、流程优化等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上半年的经营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971.09万元,同比增长38.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00.33万元,同比增长328.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849.90万元,同比增长393.61%,经营性现金流21,526.32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订单储备40.16亿元(含已中标未签约订单)。

(1)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在高端节能幕墙市场的卓越表现,先后中标签约深圳万科滨海置地大厦、深圳万科云城、深圳金利通金融中心、广州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杭州黄龙国际中心、云南曲靖经开区万达广场等一批高端幕墙工程及铝板材料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现场管理、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提高生产施工效率等措施,圆满地完成了深圳深业上城南区、广州宝钢大厦、温州市青山控股集团总部大厦、成都领地环球中心、上海凯德天目西路、苏州凯德中心等一大批高端幕墙工程项目的竣工交付,体现了公司强有力的履约能力。方大高端幕墙系统已累计创下数十个行业第一,在超高难度异形幕墙系统的设计、生产、施工方面水平领先。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订单储备达27.84亿元(含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是2017年上半年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销售收入的332%,为公司高端幕墙及材料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由公司承建的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项目继2014年APEC峰会之后,作为2017“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会场,又一次成为重大国际会议场所,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凸显了方大作为高端幕墙系统的精品供应商非凡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深圳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深圳阿里巴巴大厦幕墙工程,分别荣获“中国建筑幕墙精品工程奖”和“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彰显了“方大”作为高端节能幕墙领导品牌的荣耀。

因建筑幕墙均有使用寿命,到一定年限就需要检测维保,随着幕墙产业20多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幕墙进入检测维保期。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进产业延伸发展,在行业内开创性地通过规范编制、行业推广、项目示范等多方位推进幕墙检测维保技术服务业务,取得良好进展,目前已承接深圳机场、深圳新闻大厦等项目的幕墙检测维保技术服务业务。下一步,公司将加大检测维保技术服务业务资源投入,将幕墙产业升级为“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型产业,增强竞争力,增加赢利点,实现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轨道交通产业

上半年,公司获得了深圳市地铁6号线、10号线、20号线,武汉市地铁11号线东段、2号线南延线、7号线南延线,郑州地铁5号线等屏蔽门系统项目订单,以及深圳地铁1号线、2号线、5号线、南昌地铁2号线等屏蔽门维保订单,上半年新获订单量位居国内地铁屏蔽门市场第一,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屏蔽门行业的龙头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轨道交通产业订单储备12.32亿元(含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是公司地铁屏蔽门产业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797%,为公司地铁屏蔽门产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轨道交通产业的优势,拓展产业链,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云轨站台屏蔽门采购合同》,公司将为比亚迪云轨广安线、汕头线及西安线项目提供屏蔽门产品及相关服务。云轨是比亚迪主要发展业务之一,公司与比亚迪在云轨建设的合作对公司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地铁投入使用,地铁屏蔽门的维保服务市场正快速发展,公司作为地铁屏蔽门产业的龙头企业也因此受益。上半年公司地铁屏蔽门的维保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5%,预计公司这块业务将会较快增长,维保服务业务在公司地铁屏蔽门业务份量会不断提高。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迎来了爆发增长期。截至目前,全球已有27个城市的地铁采用由方大设计制造的屏蔽门系统,大部分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全球最大地铁屏蔽门系统供应商,公司“领跑”地铁屏蔽门产业,预计未来数年公司地铁屏蔽门产业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3)新能源产业

由于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及时调整策略,终止原计划用募集资金建设的未开工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将计划用于建设光伏电站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2017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未进行其他新的光伏电站建设。目前,公司已经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共3个,并网总容量约19.5MWp,已建成并网发电项目将给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已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达到发电效率预期。

(4)房地产业务

公司目前共有两个房地产项目:深圳方大城项目和南昌凤凰洲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方大城项目累计销售面积6.25万平方米,累计确认收入面积6.11万平方米。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方大城的招商工作,预计将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南昌凤凰洲项目目前处于前期规划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邦深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签署“方大邦深产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永,占地面积20,714.9平方米,现状为工业厂房,城市更新方向拟为(M0)新型产业功能。公司未来将继续拓展房地产项目,使公司房地产业务持续发展,不断给公司带来盈利。

(5)荣誉和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深圳市先进集体”、“深圳市质量强市卓越贡献奖”、“深圳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创智奖-商标奖”。“方大”品牌第四次被授予“深圳知名品牌”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公司多次被业主评为“杰出供应商”,承建的多项幕墙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幕墙精品工程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我最喜爱幕墙工程”及“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等奖项。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方大自动化公司荣获“武汉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分别获得南京地铁运营公司、天津地铁运营公司颁发的“优秀合作委外单位”称号。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方大置业公司被授予“深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潜力企业”(共10名)和“深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实力百强”荣誉称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内新设了直接控制的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和间接控制的方大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本期合并报表新增两家子公司。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17年8月1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7-24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7月28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六人,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邓磊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目前公司多元化发展的现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基金投资滚动使用不超过3亿元。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四、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设置内部控制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文)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文)(以下统称“内控规范”),2010年10月19日公司成立了企业规范治理小组,负责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建成并成功运行六年,现将企业规范治理小组更名为内部控制委员会,作为公司的非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修订、完善、维护及运行。

内部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2、负责协调解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关系;

4、负责审核需要提交至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有关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

5、负责督导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维护、完善及运行;

6、负责组织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监督考核。

本次增加内部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机构后,公司非常设机构为:安全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2017年4月11日,分别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89,094,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同时,由于该利润分配方案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正式实施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数量相关条款。

2017年5月17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094,836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9,094,8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份性质 数额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A股 453,143,648 57.43%

B股 335,951,188 42.57%

股份总数 789,094,836 100%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3,642,254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83,642,25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份性质 数额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A股 679,715,472 57.43%

B股 503,926,782 42.57%

股份总数 1,183,642,254 100%

上述各项议案均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2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7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7月28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尹常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客观、谨慎性原则对各产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款项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2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相关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未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的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2、变更的原因:为更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目前公司多元化发展的现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1)公司近年新增的房地产业务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与其他业务存在较大差别,公司将结合地产行业及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对房地产业务坏账计提标准及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进行变更。

(2)结合公司多年积累的工程类业务经验和实际发生坏账的情况,不同账龄区间段的坏账风险幅度存在差异,且现行账龄划分层级不够,不足以完全区分不同的信用风险,公司将对工程类业务坏账计提比例及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进行变更。

(3)公司现行三年以上的其他类业务(除房地产类、工程类业务)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划分层级不够明细,为了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对其他类业务(除房地产类、工程类业务)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层级进行了细分调整。

3、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金额标准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3)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和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基于2017年6月30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账龄结构,假设2017年9月30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与其不存在重大差异,在该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估计增加利润总额5900万元。

三、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客观、谨慎性原则对各产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款项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情况,能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控制应收款项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2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

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其中基金投资滚动使用不超过3亿元。

3、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4、证券投资的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投资资金安全可控,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投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方大集团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因此,保荐机构对方大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