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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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7-04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煤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20以电话通讯方式召开。董事焦承尧、向家雨、王新莹、郭昊峰、刘强、刘尧、李旭冬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江华委托李旭冬先生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郭德生先生被立案侦查,无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解聘郭德生先生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经理层任职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公告编号:临2017-05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解聘郭德生先生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经理层任职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解聘财务总监郭德生先生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解聘郭德生先生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海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张海斌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海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经理层任职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附件:张海斌先生简历

张海斌先生简历

张海斌,男,1981年9月出生,河南新密人,中共党员。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2007年3月,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2007年3月—2008年12月,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科长;2008年12月—2010年3月,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长;2010年3月—2010年9月,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2010年9月—2012年1月,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资本运营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兼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5年2月至今,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