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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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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部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19,325,420.74元(未经审计),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32,542.07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4,314,464.37元,减去2017年5月现金分红156,425,939.68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281,403.36元;

3、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955,324,246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1-6月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总量分别为128,981吨和130,387吨,其中特种电磁线产品产量97,059吨,销售量98,264吨,销售收入400,122.87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87%、13.04%和48.05%。1-6月公司合并营业利润25,408.2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86.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3.07%。

报告期内,为了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家电行业补库存的时机,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对外加大了对新领域、新客户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对内狠抓产品质量、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在做精、做大、做强原有主业的同时,努力向新兴产业迈进。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公司业绩大幅增长,整体上保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完成重点工作如下:

1、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优势,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和满足市场需求

由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行业中落后的技术和产能被逐步淘汰,龙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势明显,公司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和规模优势,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和满足市场需求。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出口量也在持续上升。

2、一如既往地做好 “成本控制、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基础管理工作,节能降耗,降低成本

公司持续多年不断加强“成本控制、经营管理、产品质量”三大基础管理工作,并纳入了公司常 态化管理,规范和完善内部质量审核体系及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各子公司质量、技术等管理水平。同时,为了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公司加大资金投入将生产线上的关键部位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发起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拟作为发起人联合控股股东特华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注册创建“广州市特华互联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注册信息为准),目前正在报批过程中。

4、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消除隐患,尽一切可能减少坏账损失

为了防范资金风险,公司不断完善客户信用、跟踪等管理体系,加强对客户及应收账款动态监控,紧盯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确保各公司在复杂经济形势下的资金风险。

5、运用新兴互联网技术,优化业务运营流程,提升管理效益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公司专门成立大数据中心,运用新兴互联网技术,优化业务运营流程,提升管理效益。通过多个应用系统涵盖公司所有的业务运营流程,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评价,由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监控,以达到管控、避险、提效、增利之目的,使公司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2017年上半年已开始运行,收到了良好效果。

5、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来函件,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不再具备实施 条件,无法实现预期目的,为保护交易双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上述情况,2017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经过深入以及慎重的考虑,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6、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股东

公司本部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19,325,420.74元(未经审计),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32,542.07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4,314,464.37元,减去2017年5月现金分红156,425,939.68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281,403.36元;

3、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955,324,246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7月21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会议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本部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19,325,420.74元(未经审计),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32,542.07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4,314,464.37元,减去2017年5月现金分红156,425,939.68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281,403.36元;

(3)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955,324,246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管以上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会议审议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本部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19,325,420.74元(未经审计),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32,542.07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4,314,464.37元,减去2017年5月现金分红156,425,939.68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281,403.36元;

(3)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955,324,246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管以上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1日 9点45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1日

至2017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7年8月17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 编:244061

联 系 人:王丽华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 真:0562-28090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