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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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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4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汪为民先生因在国外通讯不便,无法参与本次会议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7年度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议案》。

同意注销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授予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公司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权限授权给董事会。因此,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在2017年8月17日召集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48。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4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7月25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法式发出的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认为公司与艾特克续签互保协议有利于公司提高现有的融资能力,本次担保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互保生效后,监事会也将对被担保方的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4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续签的总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的议案。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3亿元(含本次拟续签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4.8亿,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为艾特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81万元人民币,艾特克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一、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与艾特克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615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徐畅

4、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

5、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6、住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外商投资工业园宜高路68号

7、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实验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建材、给排水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环保设备及环境工程技术、新型节能绝热保温材料、新型结构加固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9、经营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艾特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9,639,907.52元,负债总额为451,646,642.09元,净资产367,993,265.43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04,899,473.45元,净利润23,165,259.06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10%

截至2017年3月31日,艾特克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09,995,718.38元,负债总额为446,399,313,58元,净资产363,596,718.38元,2017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9,797,402.00元,净利润-3,979,282.86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11%。

2016年7月18日,该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作市转让。目前因筹划重大事项处于停牌中。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金额

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互保对象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金额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双方同意,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署前由各方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性质:

相互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银行借款, 借款类型和借款期限不限。

3、违约责任及反担保措施: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归还本协议另一方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导致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情况的,借款方应当按照提供担保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将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归还的款项归还予提供担保方,并按照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的20%支付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将向担保方提供相关必要的且令提供担保方满意的反担保措施以保护担保方的利益。

4、协议有效期:

互保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的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艾特克是公司持股16.49%的参股公司,由于所处环保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根据该公司2017年度PPP项目的中标情况及支撑订单所需的资金计划,仅靠其自身累积的资金无法保证经营的扩张。为支持其进一步发展,保证其运营资金周转需求,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融资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艾特克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在担保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注意到由于艾特克在经营方向上进行转型,逐步减少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的设备制造业务,增加未来现金流较好的PPP项目建设业务,引起该公司2016年度利润较以前有下滑。公司在实际提供担保时将会要求该公司提供公司满意且有效可执行的反担保措施。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艾特克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互保对象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同时,公司持有艾特克16.49%的股份,该公司业务发展能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公司与艾特克互保以来,从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本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互保合同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艾特克续签互保协议有利于公司提高现有的融资能力,本次担保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互保生效后,监事会也将对被担保方的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8,681.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3,850.43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600.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12.31)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9%、13.36%和1.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艾特克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17年3月31日经未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公司与艾特克关于互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之合作协议;

5、艾特克为公司担保提供的相关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股票代码:002067 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处置资产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议案》,同意注销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景包”)的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1,882.91万元,重庆景包的处置合计产生的损失金额为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的0.3%。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庆景包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795896778G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5、注册资本:1,032.99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30日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纸及高档包装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不含纸浆,不含需前置许可审批的事项)。

9、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注: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营状况:

(单位:元)

注1:2016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1364号”专项审计报告。

注2:201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重庆景包由于经营情况一直不理想,自设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已处于净资产为负状态,经管理层讨论,根据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当地的市场情况,认为公司订单严重不足,公司短期内扭亏无望,持续经营会持续产生更多亏损。

三、主要资产及债务的处置方案

1、资产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重庆景包的主要资产为土地、厂房。坤元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重庆景包现有的土地、厂房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为坤元评报[2017]442号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认为截至2017年6月30日,评估价值为49,012,13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明细表:

(单位:元)

以上土地、房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以49,012,130.00元的价格受让重庆景包上述现有的土地和房产,受让的土地、房产拟用于出租,根据目前的洽谈情况,年租金在260万元/年左右。

2、主要债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重庆景包的主要债务为历年来因经营形成的应付款项,重庆景包与公司、上海景兴因业务往来和财务支持形成的应付款项如下:

(单位:元)

重庆景包在收到转让款并支付相应的交易税费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及上海景兴的债务。经测算,交易款项不足以支付应收款,预计公司及上海景兴单体报表会形成约3,725万元的坏账,此项债务重组,不影响合并报表。

重庆景包资产转让所得款偿还部分债务后,将进入清算程序,并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此次对重庆景包的清算预计损失为100万元,占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的净利润的0.3%。

四、处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景包自设立以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生存环境已严重恶化,且由于订单严重不足,扭亏无望,注销后能减少公司利润亏损点。未来,公司包装产能将集中在以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为主的、自身具有一定综合实力和区域优势的包装企业中,集中公司资源做精做强。

本次注销对公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利润亦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

3、重庆景包2016年度、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4、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4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13: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7年8月14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人:吴艳芳,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3320,邮箱:wyf226@126.com。

4、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提案一,2.00元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每一提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元。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