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初始登记阶段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一份遗失,造成该证明原件未能转交质权人,现声明作废。
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登记内容为:质押登记编号1507140001,质权人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质人易伟华,出质人证券账号0101232770,质押证券代码832766,证券简称沃格光电,质押证券数量5,916,600股。
特此声明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作废。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