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5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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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因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因公出差,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罗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4人,董事长郑武生先生、董事聂毅涛先生、张俊才先生、唐勤华先生、周博潇先生、魏斌先生、黎定成先生,独立董事王彭果先生、廖成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李宏先生、监事周天伦先生、周舜华先生、罗运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青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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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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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毅、彭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