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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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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7-01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珠海高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珠海高密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4,903,417.88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高密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珠海高密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亿元,期限1年,公司拟为珠海高密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珠海高密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公司拟为珠海高密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参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珠海高密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两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珠海

法定代表人:胡永栓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双面、多层刚性和柔性电路板(包含与集成芯片配套的测试板)、高密度互联印刷电路板;机械电子仪器、数码电子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PCB材料的批发与零售(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具体情况

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珠海高密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亿元,期限1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公司拟为珠海高密上述两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协议,经履行完公司各项审批程序后,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珠海高密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公司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对珠海高密的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珠海高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珠海高密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亿元,期限1年。同时,珠海高密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公司拟为珠海高密该两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系为保证珠海高密日常经营所需的融资活动正常实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783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11%,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601证券简称:方正科技公告编号:临2017-01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6月29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94,891,20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48,912.04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元,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代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9元。

(4)对于其他国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0.01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1-58400030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7-02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7 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8,567,286.44元,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单笔超过500,000元的大额政府补贴收入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