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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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7-10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4,118,99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年8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情况如下:

1、核准情况

2016年2月4日,中珠医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28,18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发行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7.51元/股;2015年6月11日,公司实施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发放现金股利0.02元,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低发行价格至17.49元/股;2016年6月3日,公司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发放现金股利0.02元,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低发行价格至17.47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亿元,配套融资发行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74,328,187股调整为不超过74,413,279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经过竞价程序最终确定为17.48元/股,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低发行价格17.47元/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370,708股。

2016年7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

3、股份登记

2016年7月29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众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74,370,708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4、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发行情况如下: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5日、2016年8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珠医疗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号)、《中珠医疗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号)。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6年7月29日,公司向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众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之配套资金,新增股份74,370,708股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11,739,172股。

2、2017年7月13日,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11,739,1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586,958.60元,转增1,281,130,50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由711,739,172股变更为1,992,869,68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珠医疗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号)等相关公告。

3、2016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实施后本次上市限售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016 年 7 月29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4,118,99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10日。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3位,分别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武汉众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