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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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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版)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进行变更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业务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绩效管理办法》、《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合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证券投资基金稽核监察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证券投资基金应急处理管理办法》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至2016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0,918.10亿元。2016年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25.78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06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六)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10-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罗国举

电话:(021)80301229

传真:(021)80301399

联系人:赵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80301262

网址:www.cjzcgl.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陆志俊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胡阅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54509953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心伟

电话:(021)20691926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386268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大厦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赵晓波

电话:010-88312877-8029

传真:027-83862682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10-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罗国举

联系人:宋学文

电话:021-80301293

传真:021-803013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钧、余宝玉

联系电话:027-85424319

传真:027-85424329

联系人:刘钧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12日证监许可[2017]901号文准予募集。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募集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六)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十)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30.00)/1.00=100,03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0元,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30.00份。

(十一)投资人对本基金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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