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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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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七)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桂丰先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二)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三)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7-057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6元,共计募集资金49,558.1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7.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330.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5.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95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包含尚未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申报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1,375.65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尚在实施中,补充流动资金已根据首发招股说明书承诺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用途未发生变更。

2.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原因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如下:

2015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置约390亩土地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后因政府规划调整及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块配套设施建设较慢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建设。201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再次进行变更,并将“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变回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原计划的实施地点,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厂区内,目前上述项目均在实施中。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现金管理额度总额不超过3亿元,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6年4月15日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3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2,819,466.4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款及货款,公司已于2017年6月29日将上述62,819,466.4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2,739.96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54.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8.34%。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以及部分工程进度款和设备采购款尚未结算支付所致。目前投资项目基础施工已经完成,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正处于生产设备安装阶段,研发中心项目正处于室内装修收尾和相关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剩余资金仍将继续按原承诺用途使用,详见本报告二、(二)2.之说明。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建设产生效益,相关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议研发中心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技术,加快科技创新,开发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保持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这将为公司逐步成长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环卫装备制造商,并将“福龙马”品牌打造成为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领域的著名品牌发挥关键的作用。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正处于生产设备安装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度净利润为9,304.00万元。

注3: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研发中心项目正处于室内装修收尾和相关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公告编号:2017-058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7年10月16日届满。

因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未完成,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2017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顺延12个月,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16日;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顺延12个月,延长至2018年10月16日。

上述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7-059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经公司核查确认,现将最近五年来证券监督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履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有关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的非处罚性监管措施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

201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闽证监函【2015】186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为落实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整改小组,针对监管关注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和内部问责情况等内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及措施汇报如下: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6-060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有1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家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3)。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结合目前证券市场情况,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且相关财务数据需要更新,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同意公司编写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7〕7706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7年10月16日届满。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未完成,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顺延12个月,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7-060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数据无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二)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拟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原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政府补助,拟变更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通知》的要求,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