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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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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公告编号:2017-088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7日《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0,586,904.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499,954.16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和保荐费600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499,954.16元。

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6日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设路支行专用账户(账号:44250100003100000494)。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24,954.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77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保荐机构意见

1、爱迪尔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爱迪尔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爱迪尔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公告编号:2017-089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4,765,000元的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以此为全资子公司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迪尔”)拟申请共计不超过折合港币154,625,000.00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新”)折合港币54,625,000.00,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折合港币100,000,000.00),担保期限自与上述银行签订授信协议起一年,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2、鉴于香港爱迪尔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香港,注册资本10万港币,主要从事钻石采购业务。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香港爱迪尔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10,883,375.42美元,负债总额10,575,914.45美元,资产负债率97.17%,2016年1-12 月营业收入35,390,504.10美元,净利润708,038.38美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与大新银行将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由公司作为备用信用证的申请人向大新银行提出申请,大新银行向香港大新就本次贷款事项出具RMB50,000,000.00备用信用证,由香港大新向香港爱迪尔发放不超过折合HKD54,625,000.00贷款。本公司为前述备用信用证提供的担保方式为100%人民币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RMB50,000,000.00。保证金质押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备用信用证项下垫付款项RMB50,000,000.00、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权利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或法律文件的约定。

(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公司与中国银行将签署《开立涉外备用信用证协议》,由公司作为备用信用证的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提出申请,中国银行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就本次贷款事项出具RMB94,765,000.00涉外融资性备用信用证,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向香港爱迪尔发放HKD100,000,000.00贷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HKD100,000,000.00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保证期限自中国银行支付信用证下款项次日起一年。具体权利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因香港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凭借其目前运营状况及财务报表情况在香港难以独自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且暂无信用能力出具备用信用证,为解决香港子公司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只能由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

2、香港子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正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担保,本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27,476.5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6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9,476.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6%,为下游加盟商/经销商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4%,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公告编号:2017-090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7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日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开立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44,765,000元的备用信用证/融资性保函,以此为全资子公司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拟申请共计不超过折合港币154,625,000.00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折合港币54,625,000.00,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折合港币100,000,000.00),担保期限自与上述银行签订授信协议起一年,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7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7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8月25日(周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740证券简称:爱迪尔公告编号:2017-091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公司董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公告编号:2017-092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大会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2楼公司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三楼 证券办;邮编:51802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朱新武、王优

联系电话:0755-25798819

传真号码:0755-25631878

邮箱地址:zhu@idr.com.cn

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0”,投票简称为“爱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

2. 填妥并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王春华、王斌康、苏茂先

2017年8月7日

独立董事:

王春华: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斌康:____________________

苏茂先: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