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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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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

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8月7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八一钢铁(代码:600581)”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中证证券”。

(2)本公告仅对基金场内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关于本基金场外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场内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内份额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关于本基金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申购,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场内份额目前的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场内份额申购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关于本基金场外申购的金额限制另行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场内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关于本基金场外申购的费率另行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同时暂停或拒绝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的申购,也可以只拒绝或暂停其中一种份额的申购):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接受申购;

2、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

4、因异常情况,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编制错误或无法公布,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基金管理人无法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将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申购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场内份额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场内份额当日申购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申购份额上限时,该笔申购申请将被拒绝;

9、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1、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赎回,需按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场内份额目前的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场内份额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关于本基金场外赎回的份额限制另行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场内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赎回份额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关于本基金场外赎回的费率另行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可同时对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实施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也可以只针对其中一种份额实施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接受赎回;

2、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因异常情况,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编制错误或无法公布,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基金管理人无法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场内份额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场内份额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9、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因停牌或其它客观情况无法变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

10、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场外份额的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11、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5.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广发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予以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场内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关于本基金的场外申购和赎回的原则、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事项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3场内份额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场内份额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场内份额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7.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场内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场内份额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场内份额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场内份额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场内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场内份额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场内份额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场内份额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场内份额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场内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场内份额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逐笔全额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申购当日并卖出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逐笔全额结算;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申购当日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现金替代交收失败的,该笔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交收失败。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迟于T+3日办理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付。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7.5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场内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如下:

1.场内份额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场内份额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场内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场内份额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场内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示例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7.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7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优先级份额聚盈A(以下简称“聚盈A”)以及进取级份额聚盈B(以下简称“聚盈B”)。聚盈A于2017年8月10日当天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自2017年2月13日起,聚盈A在申购开放日已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如有调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

(1)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和直销中心可办理聚盈A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淘宝理财和非直销销售机构仅办理聚盈A的赎回业务,不办理聚盈A的转换转出业务。

(2)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聚盈A自本基金认购期首日起每3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两个工作日。其中第一个工作日为聚盈A的赎回开放日,该日只开放聚盈A的赎回和转换转出。在非聚盈A赎回开放日,投资者无法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聚盈A基金份额;在聚盈A赎回开放日,如投资者未申请赎回或赎回失败,未申请转换转出或转换转出失败,只能持有基金份额至下一赎回开放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聚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在扣除聚盈A的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聚盈B享有,基金资产的亏损以聚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聚盈B首先承担,在基金资产出现较大损失的情况下,聚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聚盈A的本金和约定收益。本期聚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详见2017年8月7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2017年8月11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2.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聚盈A于2017年8月10日当天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不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和淘宝理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8:00至15:00,本公司直销中心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以直销中心的最新规定为准;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情况,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办理赎回时,聚盈A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若发生强制赎回,不受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该级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若某笔赎回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赎回费率

(1)聚盈A不收取赎回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聚盈A的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以赎回开放日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聚盈A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聚盈A为转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聚盈A的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等销售机构进行聚盈A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聚盈A基金份额10,000 份,现欲转换为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4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140=10,14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140.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140.00-0.00)×0=0.0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0,140.00-0.00=10,140.0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140.00÷1.000=10,140.00份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次仅开放聚盈A转换转出业务。其中聚盈A为转换转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换转入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聚盈A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聚盈A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级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级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指聚盈B的开放日及聚盈A的赎回开放日)内的各级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之和(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具体处理方式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11)当日的聚盈A转换转出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转出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转换转出申请或延缓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703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网址:e.efunds.com.cn

其他:易方达基金e钱包手机客户端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5)淘宝理财(点击查看“我的资产-其他理财资产”进行查询和赎回操作)

网址:licai.taobao.com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e钱包手机客户端)和直销中心可办理聚盈A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淘宝理财仅办理聚盈A的赎回业务,不办理聚盈A的转换转出业务。

5.2非直销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54509953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注:非直销销售机构仅办理聚盈A的赎回业务,暂不办理聚盈A的转换转出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聚盈A于2017年8月10日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及自2017年2月13日起在申购开放日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将对聚盈A进行份额折算。聚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折算基准日日终,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聚盈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以2017年8月10日作为聚盈A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申请日的下一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转换转出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有关本基金聚盈A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海

农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南海

农商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农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8月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南海农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南海农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7年8月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南海农商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南海农商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南海农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南海农商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南海农商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南海农商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南海农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南海农商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南海农商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南海农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南海农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南海农商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7年8月8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南海农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南海农商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南海农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南海农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南海农商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南海农商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南海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宜心

联系人:廖雪

电话:0757-86266566

传真:0757-86250627

客户服务电话:96138

公司网站:www.nanhai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蚂蚁基金为易方达国企改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 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8月8日起增加蚂蚁基金为易方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382)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18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蚂蚁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