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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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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70     公司简称:中材国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以“整合优化、提质增效”为核心任务,以“创新引领、产业化发展”为关键抓手,做精做强传统主业,聚焦资源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157.5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8.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26%,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一)传统主业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主业合同97.31亿元,新签水泥生产线12条、粉磨站7个,覆盖“一带一路”沿线18个国家和地区,保持了较为稳健的表现,持续领跑国际水泥工程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项目115个,2017年上半年获得PAC证书14个,FAC证书5个,10余个项目提前或按期完工,工程品质赢得全球业主的广泛赞誉,项目履约能力持续提升。

近几年,公司坚持强化精细管理,通过深化项目全方位对标、建立标准化项目管理体系、加强工程预算总成本管理、创新考核激励模式等措施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3.1个百分点,项目盈利水平持续提高。

(二)新产业开拓步伐稳健

1.新业务增长迅速

客户服务业务成为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截止报告期末,在执行运维生产线18条,2017年上半年新签生产运营管理合同21.34亿元,同比增长16.87倍。多元化工程项目成为重要业绩支撑,报告期内,成功获取电力、能源、道路、基础建设等多领域工程项目9个,2017年上半年新签合同24.65亿元,同比增长130.56倍。节能环保业务实现快速增长,2017年上半年,新签节能环保合同13.49亿元,同比增长69%。

2.产业化投资初现雏形

报告期内,公司抢占土壤修复行业机会,控股中材鼎原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土壤调理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中心,努力成为国内土壤调理剂行业的资源整合者及领军企业。为适应水泥工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要求,合资设立中材邦业(天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大力开展水泥生产的智能化、信息化业务。

(三)降本增效力度到位

一是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和“压减”力度,综合运用吸收合并、破产清算、股权转让、清算注销等多种方式,报告期内,完成3家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工作。二是“两金”压控成效显著,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项目收款、强化源头管控,“两金”总额较年初下降6.48%。三是积极开展人力资源优化,通过丰富劳动关系管理、完善内部退岗机制,加大转型升级人才储备和培养等方式,人员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

(四)改革创新成效初显

一是启动并实施覆盖全业务链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全层级、矩阵式”的组织模式,力求建立起涵盖设计、采购、现场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中材国际统一的标准制度指引。二是规范和完善国际市场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客户,为深耕国际市场、拓展多元化业务机会创造条件;三是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为激发公司发展活力奠定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影响为: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约307.68万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307.68万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寿顺

201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寿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90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64 万元人民币(不含现场审计发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沙特分公司税务争议事项银行保函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沙特分公司税务争议事项银行付款保函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为保函全额68,454,303.00里亚尔的110%(75,299,733.30里亚尔,约合人1.36亿元人民币),质押期限到该付款保函项下全部偿付义务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香港Sinoma-Earth Tech 工程EPC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Earth Technologies USA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Earth Tech公司)在香港合资成立Sinoma-Earth Tech 工程EPC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开展煤精炼生产线EPC 总包工程服务的境外合资公司平台。具体方案如下:

(一)合资公司名称:Sinoma-Earth Tech Engineering EPC Company Limited., (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中文名称: Sinoma-Earth Tech 工程EPC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注册地:香港

(三)注册资金:100万港币

(四)出资方式:现金

(五)股东持股比例:公司以55万港币现金出资,在合资公司中持股比例为55%。Earth Tech公司以45万港币现金出资,在合资公司中持股比例为45%。

(六)经营范围:基于Earth Tech公司提供的煤精炼工艺技术开展EPC总包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七)董事会安排: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人由公司方面委派,1人由Earth Tech公司方面委派;董事会主席由公司提名。

合资公司的其它相关事项在合资协议中作了详细约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规定对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宋寿顺先生自2016年7月29日起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副总裁,根据中材股份相关规定,宋寿顺先生将在中材股份领取一定的薪酬,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确定金额。

2、宋寿顺先生、夏之云先生、蒋中文先生均回避对本人薪酬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第六条内容

原条款: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每笔投资额(其它投资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外部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超过 30% 的投资项目(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投资包括下列内容:

(1)股权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追加投资、新设机构等;

(2)项目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等;

(3)其它投资: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

拟修订为: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九)审议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外部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超过 30% 的投资项目(本款及下款规定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投资包括下列内容:

(1)股权投资:指以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出资,或以其他有偿方式,获取被投资单位出资人权益的长期性投资行为,包括新设公司、收购兼并等;

(2)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升级改造等投资建设,含有一定建筑或安装工程,且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项目等;

(3)其它投资:购买委托类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第六条第十四款内容:

原条款:

“(十四)审议批准每笔投资额(其它投资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外部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 30% 的投资项目(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投资包括下列内容:

(1)股权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合资合作、追加投资、新设机构等;

(2)项目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等;

(3)其它投资: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

拟修改为: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审议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外部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 30% 的投资项目(本款及下款规定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投资包括下列内容:

(1)股权投资:指以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出资,或以其他有偿方式,获取被投资单位出资人权益的长期性投资行为,包括新设公司、收购兼并等;

(2)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升级改造等投资建设,含有一定建筑或安装工程,且形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项目等;

(3)其它投资:购买委托类理财产品。”

(二)修改第七条部分条款

原条款:

“(三)授权公司总裁常务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单笔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以及审议批准为实施海外工程项目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子(分)公司。

(四)授权公司总裁常务办公会审议批准购买、出售的交易金额低于1亿元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

拟修订为:

“(三)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小于 75% 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项目总投资额 2 亿元及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公司主业境内、我方总投资额小于 1 亿元的控股型股权投资项目;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5% 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项目总投资额 1 亿元及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公司主业境内、我方总投资额小于 5000 万元的控股型股权投资项目。

(四)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小于75% 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的交易金额低于 2 亿元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5% 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的交易金额低于 1 亿元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

(五)授权总裁常务办公会审议批准为实施海外工程项目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子(分)公司。”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第七条第五款部分内容

原条款:

“2.投资事项

(1)1 亿元以上主业境内投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非主业投资项目、海外投资项目(不含项目公司)、发行股份事项,此类项目的立项(或启动)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的最终方案由总裁办公会审议,中间环节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

(2)3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主业境内投资项目(重要投资项目),项目的立项及重大调整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项目程序和推进执行等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

(3)3000 万元(含)以下主业境内投资项目(普通投资项目),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

(4)为实施海外工程项目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子(分)公司由日常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拟修改为:

“2.投资事项

(1)经董事会授权,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小于 75% 时,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项目总投资额 2 亿元及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公司主业境内、我方总投资额小于 1 亿元的控股型股权投资项目;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5% 时,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项目总投资额 1 亿元及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公司主业境内、我方总投资额小于 5000 万元的控股型股权投资项目。以上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

(2)项目总投资额 3000 万元(含)以下的主业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控股型股权投资项目,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

(3)为实施海外工程项目在项目所在国设立子(分)公司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修改第七条第五款部分内容

原条款:

“6. 批准购买、出售的交易金额低于 1 亿元的购买、出售境内资产行为由日常办公会审议批准,其它资产处置的方案由总裁办公会拟定;”

拟修改为:

“6. 经董事会授权,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小于 75% 时,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的交易金额低于 2 亿元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当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5% 时,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主业境内的交易金额低于 1 亿元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970 股票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7日,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970 股票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 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日期及衔接

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事项外,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其他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4日

至2017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临时)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2017 年 8 月 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8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同样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委托公司代为表决的股东请于会议日前将授权书原件等资料邮寄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范丽婷 吕英花

(二)联系电话: 010-64399376 010-64399501

(三)传真:010-64399500

(四)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4399502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4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赵惠锋先生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办法,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如下:

说明:赵惠锋先生回避对本人薪酬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