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议案》
为推进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的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近期正式签订《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相关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1.3 亿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公告》(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恒裕滨城花园二期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议案》
为推进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的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近期正式签订《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 、《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9,069,213.00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恒裕滨城花园二期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公告》(2017-05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进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的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近期正式签订《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1.3 亿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公司对上述项目的中标情况进行了提示性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 7 月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与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工程合同》、《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工程合同》和《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工程合同》,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各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MA2MQ92XXJ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地址:阜阳市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天鹅湖路1号
经营范围:商业地产项目投资、开发;建筑材料及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双方当事人及工程名称
发包方:安徽北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
1、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
2、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
3、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酒店地下室至6层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
2、购物中心幕墙工程设计;
3、酒店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三)、合同工期
1、酒店地下室至6层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周期10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购物中心幕墙工程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酒店幕墙工程设计60日历天,酒店幕墙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总金额约为1.3 亿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合同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约1.3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8.14%,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1标段工程)工程合同》;
2、《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工程合同》;
3、《阜阳北旅城市商业广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2标段工程)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恒裕滨城
花园二期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进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标段和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的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近期正式签订《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9,069,213.00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恒裕滨城花园二期中标的相关工程合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与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各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15128A
注册资本:78,431.00万人民币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南油第二工业205栋8层808-6(恒裕中心A座)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自有物业租赁。
(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了解,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深圳市银海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一:
1、工程名称: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
2、 建设内容及规模:深圳恒裕滨城花园二期精装修项目5栋一标段5A-01a、5A-01b、5A-02a户型精装修施工、电气施工和给排水施工。
3、合同价款:130,969,680.00元人民币
4、合同工期:2017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方开工通知执行)
项目二:
1、工程名称: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
2、建设内容及规模:深圳恒裕滨城花园二期精装修项目5栋二标段5A-02b、5B-01b、5B-02b户型精装修施工、电气施工和给排水施工。
3、合同价款:148,099,533.00元人民币
4、合同工期:2017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方开工通知执行)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合同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为279,069,213.0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7.48%,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一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
2、《恒裕滨城花园二期项目5栋二标段批量户型精装修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