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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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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7-067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7 年 8 月 16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8月5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持股19.64%股东罗红花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罗红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5,69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收到股东罗红花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披露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公司前后收到股东丘国强、罗红花提交的多份临时提案,因情况复杂,为确保相关会议决议的合法、有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将原定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分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廖政宗、丘国强、王荣聪、张煜被免去董事职务,周荣德被免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在股东大会上确有董事、监事被罢免的,应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监事。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10.04%的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17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外部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4《关于选举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5《关于选举廖政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6《关于选举丘国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7《关于选举王荣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8《关于选举华宗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1《关于选举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周荣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6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对于议案5和议案6,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议案5和议案6已经公司2017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和议案4已经公司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4《股东罗红花提案内容》、附件5《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案内容》、附件6《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附件7《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附件8《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2017年8月11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11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占吉、洪建章

联系电话:0592-7769767

传真号码:0592-7769502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东罗红花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3.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4. 股东罗红花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56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②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1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1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附件4:

股东罗红花提案内容

提案一: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提案1:关于提名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罗祥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罗祥波原系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被依法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故免去了罗祥波的董事职务。罗红花已经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尽管如此,出于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考虑,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子提案2:关于提名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罗红花原系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被依法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故免去了罗红花的董事职务。罗红花已经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尽管如此,出于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考虑,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子提案3:关于提名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出于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考虑,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子提案4:关于提名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提案二:关于提名增补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附件5

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案内容

提案一:关于选举廖政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廖政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提案二:关于选举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提案三:关于选举王荣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王荣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提案四:关于提名华宗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华宗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提案五:关于选举周荣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周荣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6

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罗祥波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罗祥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控制工程系自动化控制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1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毕业。

1994年7月至2001年1月,任职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滤料厂,历任生产技术员、副厂长、厂长等职务。

2001年3月至2009年3月,历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9年3月至今,曾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历届董事长、总经理。罗祥波先生原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罗红花已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目前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按照公司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罗祥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罗红花女士是夫妻关系,罗红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940,94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52,02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69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罗祥波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祥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二、罗红花女士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罗红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1998年毕业于集美大学财经学院电算会计专业,大专学历。

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担任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会计职务。

2001年3月至2003年8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3年8月至2008年6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3月起至今,曾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历届董事。罗红花女士原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罗红花已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目前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按照公司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罗红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940,94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52,02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692,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罗红花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红花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三、周毅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周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3月12日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重庆市职工大学环境工程,大专学历。

1988年8月至1994年3月,先后在重庆中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资科、安全环保科及经营处任科员。

1994年4月至2010年10月,在重庆中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环保设备经营处处长,环保设备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

2010年11月至今,在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先后担任重庆分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水泥、电力事业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滤料事业部总经理。

按照公司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周毅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公司员工参与了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向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420万元,占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5.6%,该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27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周毅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毅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四、黄建贤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黄建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4日出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管理学硕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学院金融管理博士。

黄建贤先生曾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监、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担任安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安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按照公司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黄建贤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建贤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五、廖政宗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台湾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台湾南荣技术学院机械专业。1984年至1986年于台湾军队服兵役;1987年至2001年历任台湾仲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0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厦门珀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担任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三维丝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三维丝公司董事长。现担任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并持有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318,146股股份。

截止目前廖政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之情形。

六、丘国强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1994年7月毕业于郑州纺织学院纺织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1994年7月—2003年7月,任职于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主管无纺针刺(含过滤毡)的生产与市场工作;2003年8月—2008年6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监事;2008年6月—2009年3月,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09年3月—2015年7月,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中龙杭川(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三维丝副董事长。

丘国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7,084,920股,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之情形。

七、王荣聪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1年7月至2002年4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及厦门分行,先后从事过日语翻译、对外筹资、外汇资金管理以及信贷经营与管理等工作;2002年4月至2004年3月任职厦门市清宏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职厦门天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任职厦门福慧达果蔬供应链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09年5月至2017年7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278,580股,王荣聪认购份额占比16%。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之情形。

八、华宗宝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华宗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2004年10月-2013年3月,在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山东大区经理;2013年3月至今,在厦门绿鲜锋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截止目前,华宗宝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之情形。附件7

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陈为珠女士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陈为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 月出生,香港公开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一级职业经理人。

工作经历:

2003年1月—2003年11月,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任文员;

2003年11月—2005年3月,厦门舒勒卫浴有限公司任业务主管;

2005年3月至今,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任商务部经理;

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22日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目前担任天津三维丝、新疆三维丝、华电三维丝监事。

按照公司发布的公告,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陈为珠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公司员工参与了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向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450万元,占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6.0%,该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27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陈为珠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为珠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二、周荣德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工程师;1995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厦门制药厂,任技术员;1997年3月至1999年2月,就职于香港保得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任工程师;1999年2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任工程监工;2003年1月至今,就职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三维丝公司监事。周荣德持有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8.33%股份,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556,353股。

截止目前,周荣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规定之情形。

附件8:

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本人审阅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8月1日公告,公司将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持有公司19.64%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请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附件如下临时提案,请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函告。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罗红花

2017年8月5日

临时提案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根据公告,鉴于公司监事目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康述旻与彭南京已建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当时公司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未将该议案列入审议事项。

现本人获悉,公司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人特提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罗红花

2017年8月5日

临时提案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根据公告,鉴于公司监事目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康述旻与彭南京已建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当时公司尚未取得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未将该议案列入审议事项。

现本人获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于按照《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无需取得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人特提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罗红花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