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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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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17—06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Kunwu Jiu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九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九鼎投资”)于2017年8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九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901号),全文如下:

2017 年8 月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在管基金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称,公司在管基金嘉鹏九鼎、九鼎栖霞、嘉泽九鼎、湛卢九鼎、嘉赢九鼎共同参股公司川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核准批复,上述基金合计持有川恒股份49,032,000 股股份,占川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3.62%。经我部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上述基金入股川恒股份的时间、成本。

二、公司向上述基金收取管理费和管理报酬的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费率、收取时点、存续期等。

三、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认购了上述基金的份额,相关基金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

四、请结合私募股权投资的业务模式,说明上述项目的投资管理业务收入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你公司于2017 年8 月9 日前,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慎判断相关事项是否构成应披露的事项,并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九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