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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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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2017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于2017年6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常进展中。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与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或其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初步拟订的交易方案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8月1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8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争取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虹控股”)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1年,年化贷款利率按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创香港”)质押1.82亿元港币(约1.4亿元人民币)的定期存单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详见公司2017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17-53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

目前,域创香港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同意为海虹控股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质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出质人: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质权人依所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5、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6、质押财产信息:1.82亿元港币定期存单

7、担保期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8年8月4日止

8、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域创香港担保总额为1.82亿元港币(约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2、域创香港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