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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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落实。由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同时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更新一期财务数据的相关审计工作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导致无法按期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过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待相关书面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上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