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私募
投资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7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私募

投资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参与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同煤齐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煤齐银”)的通知,同煤齐银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齐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齐银”)的法定代表人由“王俊峰”变更为“孙兴华”。鉴于上海齐银的法定代表人即为委派代表,因此将委派代表由“王俊峰”变更为“孙兴华”;经同煤齐银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合伙人会议审议,同煤齐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钱建军、尹训峰、王俊峰”变更为“钱建军、孙兴华、王路”。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