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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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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好买基金自2017年8月11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文列表及附件)。

一、现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业务自2017年8月11日起正式开通。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二)适用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

若未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在好买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另行公告。

(三)每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好买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四)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可与好买基金约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好买基金有关规定。

(五)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其中,QDII基金产品申购份额在T+2工作日确认,该部分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3工作日)。

(六)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好买基金的相关规定。

二、现将基金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17年8月11日起正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好买基金的具体规定。

(二)适用基金(详见本公告文末附件)

若未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在好买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稳健双利A,则这部分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转换日的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银稳健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元和1.5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信用增利基金和中银稳健双利A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5%和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200

D=0.1%

E=1.500

G=0

H=0

A=[B×C×(1-D)/(1+H)+G]/E

=[1,000,000.00×1.2000×(1-0.1%)]/1.500=799,200.00份

F= B×C×D =1,000,000.00×1.2000×0.1%=1,2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200×(1-0.1%)]×0=0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1200元转换费(含1,200.00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799,200.00份中银稳健双利A。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规定进行。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四)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与好买基金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本公司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五)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公告适用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好买基金的规定为准。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四、风险提示

1.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 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者转换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3.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4.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5.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附:基金产品可转换明细清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产品的相关转换信息:

备注:标识“√”代表“可互相转换”,标识“-”代表“不可互相转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好买基金自2017年8月11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附表为准)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好买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附表为准)参与好买基金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好买基金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附:基金列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者转换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