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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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证券告知函》,需减持董事、高管人员持股及拟减持计划具体如下表: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善魁、周益民、柴中华三人均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季善魁、周益民、柴中华三人均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季善魁、周益民、柴中华三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以上三人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季善魁、周益民、柴中华三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季善魁、周益民、柴中华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季善魁、周益民、柴中华三人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证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