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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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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038,场内简称:成长量化,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17年8月18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投资者自2017年8月18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国有企业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7月13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98,404,382.48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1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435,880,313.73份)的91.40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8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表决结果为: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98,404,382.48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表决同意通过本次会议议案,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8,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3,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11日17:0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2017年8月14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17年8月14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1)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降低后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前,本基金仍执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来约定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即2017年8月15日起,本基金执行降低后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四、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说明》)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公  证  书

(2017)沪东证经字第23836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八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十六-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公证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该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持有人名册及其所持基金份额(光盘),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受理了此项公证。本处公证员傅匀、公证人员陈歌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八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十六楼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对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的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雷丽芳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任佳佳、马维娜对在原定的截止时间止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核对。经本公证处确认,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所持基金份额均为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所持基金份额,是符合公告规定的。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共持有有效票为398,404,382.48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1.4022%。本次表决结果为:398,404,382.4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

兹证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计票过程在公证员傅匀和公证人员陈歌的监督下进行,由参加投票表决的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符合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的会议程序。本次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傅匀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7年8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为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申购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场外申购基金份额,单笔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场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场外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场外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内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场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为0.50%。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17年8月18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与以下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20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80126257、80126253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7.1.2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7.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7年8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份额在

直销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将从2017年8月15日起,对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以下开放式基金产品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本次开通转换的基金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981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代码:001982

二、可转换的对象

本次开通转换的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

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及转换业务规则可详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注:本次开通转换的两类份额互相之间不开通转换业务。

三、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渠道

1、个人客户可转换的渠道:电子渠道(网上交易、富钱包APP以及手机WAP页面)及直销柜台

2、机构客户可转换的渠道:直销柜台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行

为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7年8月15日起,中国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尔康制药(300267)估值调整的公告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8月14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尔康制药(股票代码:300267)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为8.35元。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