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17-034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失误,公告内容部分有误,现对有误内容修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029)、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030)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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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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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议案3中,增补的独立董事顾国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029)、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030)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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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7、会务联系: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国江/冯倩
电话:021-62418755
传真:021-62362685
E-mail:zhangguojiang@lsracing.cn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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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8月28日14:0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14:00开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议案3中,增补的独立董事顾国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029)、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030)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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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8月25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会务联系: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国江/冯倩
电话:021-62418755
传真:021-62362685
E-mail:zhangguojiang@lsracing.cn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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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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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17年8月22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年8月25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8 投票简称:“力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