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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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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7-04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客运运力投入(按可利用客公里计)同比上升9.12%,其中国内同比上升6.19%,地区同比下降7.27%,国际同比上升17.68%;旅客周转量(按收入客公里计)同比上升11.31%,其中国内同比上升8.96%,地区同比下降1.36%,国际同比上升17.92%;客座率为82.01%,同比上升1.6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地区、国际分别同比上升2.09、4.81、0.17个百分点。2017年7月1日起,本集团新增深圳-河内-深圳航线(每周七班);2017年7月1日起,本集团新增深圳-长春-长白山-长春-深圳航线(每周七班);2017年7月5日起,本集团新增桂林-郑州-桂林航线(每周七班);2017年7月11日起,本集团新增广州-兰卡威-广州(每周三班);2017年7月11日起,本集团新增福州-哥打基纳巴卢-福州航线(每周两班);2017年7月18日起,本集团新增杭州-三亚-杭州航线(每周七班)。

货运方面,2017年7月货运运力投入(按可利用吨公里—货邮运计)同比上升7.73%,货邮周转量(按收入吨公里—货邮运计)同比上升9.07%;货邮载运率为53.73%,同比上升0.66个百分点。

2017年7月,本集团引进1架A320、1架A330-300、6架B737-800;出售1架B737-300、1架B757-200。截至2017年7月底,本集团合计运营723架飞机,其中自有飞机260架,融资租赁飞机204架,经营租赁飞机259架。

2017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注:1、收入客公里是指飞行公里乘以收费旅客人数;

2、收入吨公里是指飞行公里乘以收费运载(乘客及货物)吨位量;

3、收入吨公里—货邮运是指飞行公里乘以收费运载货物及邮件吨位量;

4、可利用客公里是指飞行公里乘以可出售座位数量;

5、可利用吨公里指飞行公里乘以可用运载吨位数量;

6、可利用吨公里—货邮运是指飞行公里乘以可运载货物及邮件吨位数量;

7、客座率指以收入客公里除以可利用客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8、货邮载运率指以收入吨公里—货邮运除以可利用吨公里—货邮运所得的百分比;

9、总体载运率指以收入吨公里除以可利用吨公里所得的百分比。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集团内部统计,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

●被担保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航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4亿美元,约为人民币16.08亿元(每份担保不超过6,000万美元)。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提供的担保额为5,500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69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898.9万元和137.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厦门航空于2017年8月14日与建信津五十二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建信公司”)签订4份《担保合同》,分别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4架B737-800飞机(国籍登记号B-1445、B-1446、B-1447、B-1328)租赁合同(“飞机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每份《担保合同》生效期间,厦门航空在6,000万美元的最高余额内,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决策程序

2017年5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7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30日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内为河北航空及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及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之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7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3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6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工商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99.47%,沈阳中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53%。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55%股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河北航空99.47%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

根据厦门航空与建信公司签署的4份《担保合同》,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4架飞机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后六个月。

3、担保金额

每份担保金额封顶为6,000万美元,并按照被担保人履行飞机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河北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河北航空的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34,585.80万元和3,448.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0.801%和0.080%;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8,291.77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84%;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6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85%。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逾期担保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036.6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担保合同》

3、河北航空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