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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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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科学的决策,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公司继续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499.89万元,同比增长17.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4.48万元,同比增长7.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68.11万元,同比增长32.42%;公司总资产56,973.14万元,较期初增长68.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9,691.55万元,较期初增长90.65%。

(一)、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规范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创造董事、监事、高管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公司新增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致力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保证企业规范运作,树立良好公众公司形象。

(二)、持续专注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将企业资源和经营重心集中于不饱和聚酯树脂领域,对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进行差异化、多样化开发,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巩固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在国内人造石材领域的地位,提高在玻璃钢复合材料等其他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拓宽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应用领域。同时公司积极把握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术发展趋势,设计开发3D打印液体树脂、船舶用玻璃钢树脂、SMC高温固化模压树脂等不饱和聚酯树脂,拓宽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的应用领域。

(三)、继续推进管理变革,优化组织能力

报告期内,为适应生产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变更,公司继续深化内部改革,建立完善灵活高效的现代经营管理机制。根据生产规模逐步扩张的情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制度及科研开发奖惩机制,夯实管理基础,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务运转高效及员工队伍稳定。开展精益生产,推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和加强环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确定的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进一步严格过程控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公司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管理和措施治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测,对已建成投运的环保设备进行责任考核,确保设备运转良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即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1,429,000.00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傅文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文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庆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下合称“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即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1,429,000.00元。

4、上述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即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为1,429,000.00元。

上述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要求,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8 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 69983108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048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78888999)分别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 募集资金的开户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99.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92号)。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表: 2017年1-6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