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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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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33   公司简称:三维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董事会紧扣公司发展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继续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产品为主体,以管理为基础的发展思路,受益于下游行业的产业复苏,公司产品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良好,保持了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态势,国内外产值较去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呈现出老客户业务稳健发展、新客户业务逐步增长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5,539,615.22元,同比增长24.88%;实现净利润21,745,745.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16%;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营产品的上游原材料市场波动巨大,年初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呈非理性暴涨态势,这给公司的产品生产成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这也是公司上半年度经营利润较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职开展工作,按照年度既定部署,在管理上下狠力,对资源 进行了科学整合,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着力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生产成本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以“重质量、守信誉、严管理”为指导思想。本着“客之所需、我之所向”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团队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一如既往的为广大用户提供一流的产品使用体验和服务质量。在坚持中思变、在执着中求新,加快推进企业发展。第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多策并举开拓市场;第二、用好资本平台,紧抓新业务、新项目研发,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第三、深化各项管理,确保实现“降成本”目标;第四、塑造新型企业文化,发挥党团工会作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 年8月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继跃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 年8月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钧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7年上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96号)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39,838.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18.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8.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3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0,040.00元,2017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9,006.6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0, 360,04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8,719.91元。

本年募集资金期初余额为183,823,313.26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3,742,279.9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产700万M2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偿支付发行费用360,000.00元、银行手续费工本费4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3,742,279.9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618,88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618,880.0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