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公告编号:2017-038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7年8月15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300416证券简称:苏试试验公告编号:2017-042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等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公告编号:2017-043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苏试广博环境可靠性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博”)、控股子公司广州苏试众博环境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博”)近日陆续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苏试试验取得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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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广博取得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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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众博取得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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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明专利与公司主要技术直接相关,且已应用于公司主导产品中。该等发明专利的取得和应用,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的领先。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