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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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许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宋济青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恩惠、沈宇凯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2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符之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符之晓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补选史禹铭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完成补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符之晓(主任委员)、强力、成军。

审计委员会:刘瑛(主任委员)、强力、许明。

提名委员会:成军(主任委员)、刘瑛、涂建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强力(主任委员)、刘瑛、史禹铭。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