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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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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2017-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7-06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1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并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10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通过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上述核准或批准以及最终核准或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商务部对上述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7-06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傅细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中,标的公司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圣农食品”)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审计报告的6个月有效期已届满。因此,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2017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审字(2017)第350ZA0299号《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假设本次重组于2016年1月1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事项完成后的架构,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07号《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项议案已经得到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本项议案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傅细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10号),公司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并结合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等的最新情况,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项议案已经得到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本项议案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7-06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高荣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中,标的公司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圣农食品”)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审计报告的6个月有效期已届满。因此,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2017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审字(2017)第350ZA0299号《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假设本次重组于2016年1月1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事项完成后的架构,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07号《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公司监事会批准上述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10号),公司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并结合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等的最新情况,编制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7-06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5人,代表股份712,194,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10,900,000股的比例为64.1097%。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707,093,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6505%;(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101,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592%;(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5,152,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638%。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畜牧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712,194,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101,117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