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 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7-03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PVC树脂及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上升,在“供给侧”改革等有利因素不断推动下,公司坚持PVC主业做大做强,打造辅助产业链条,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深化管理改革,通过整合物流降本增效,把控一进一出两个关口,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公司总体保持了稳定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547,088.08元,同比上升25.9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89,310.29元,同比上升337.9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7-36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公司董事吴炜强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授权委托公司董事李刚剑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物流公司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公司物流运输成本,将分散的运输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形成公司“大物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与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正锋物流”)签署了《关于合作设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路物流”)。金路物流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溢正锋物流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拓展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与关联方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芮实业”)共同出资设立成都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拟设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4,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东芮实业认缴3,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公司关联董事刘江东先生、刘祥彬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7-3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物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有效降低公司物流运输成本,将分散的运输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形成公司“大物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近日,公司与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正锋物流”或“乙方”)签署了《关于合作设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路物流”)。金路物流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溢正锋物流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金路物流的注册登记等事项尚需获得政府审批机构批准;
4.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4MA62GKDM4W
住所:威远县严陵镇三河路678号51幢
法定代表人:邵定锋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钢材、建筑材料、煤炭、矿产品、化工产品、五金、机械设备、纺织品;票据交易;2-丁酮、氯化钡、亚硫酸氢钠、三聚丙烯、四聚丙烯、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碳化钙、乙炔、氢、硝酸汞、硫酸汞、粗苯、松焦油、叔丁基过氧新葵酸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自然人邵定锋持股100%
公司与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物流信息与管理服务、装卸服务、汽车配件销售、仓储服务,商贸业务等(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出资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溢正锋物流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 合作目的
利用甲方的运输资源和乙方的物流运输管理经验,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物流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合作内容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共同出资设立物流公司,双方以该公司为平台,通过整合、收购、市场拓展等方式开展物流运输及相关业务。
3.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拟投资设立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4. 利润分享: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可分配利润。
5. 拟设公司的运营管理
(1)拟设物流公司营运班子的搭建在甲方的主导下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完善拟设物流公司必备资质。
6. 其他
(1)拟设物流公司终止时,按照《公司法》依法处置。
(2)本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1. 目前,公司主要运输任务均由不同的第三方承包,物流太过分散、运输承包方式零散、运输管理层面复杂,难以形成有利于公司的统一定价机制,导致公司对运输成本的可控性低,运输成本偏高。本次投资成立物流公司,能将公司分散的运输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形成公司“大物流”, 通过运输资源的规模优势与集中管控优势,增强公司运输保障能力,降低公司物流运输成本,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2. 公司年物资运输量大,有充足的运输资源,而合作方溢正锋物流公司拥有物流运输、管理、策划、营运管理专业人才和团队,本次合作能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在成立物流公司后,公司还可将运输线路资源进行整合,通过合理安排运输车辆与车型、优化运输线路,实现公司运输线路最大限度的往返配置,改变原来“单车”运输,高“返空”率等现象,增加公司运输车辆的营运产值,降低单车单次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及效益。
4. 近年来,物流行业保持较高的成长性,公司介入物流行业,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改善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5. 本次对外投资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合作设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7-3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
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甲方”)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积极探索实施产融结合发展模式,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上下游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拟与关联方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芮实业”或“乙方”)共同出资设立成都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路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金路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4,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东芮实业认缴3,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2. 东芮实业是本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东芮实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刘江东先生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TL901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1栋14层14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服务;国内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销售:煤炭、焦炭,矿石,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日用百货,家具,机电设备,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辅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种植、销售:水果,蔬菜,农作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经营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刘江东持股80%,吴雨芮持股20%(刘江东先生和吴雨芮女士二人系夫妻关系)。
2. 关联关系
刘江东先生夫妻二人合计持有东芮实业100%股权(刘江东先生持股80%,吴雨芮女士持股20%),刘江东先生是东芮实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时也是本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东芮实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成都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司名称为准)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4.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金路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护,租赁交易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其它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经营项目。(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为拓展双方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积极探索实施产融结合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成都市天府新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做大做强融资租赁等业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合作内容:甲、乙双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共同出资设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
3.拟设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
4.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并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开展的租赁事项承担责任,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双方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享。
5.拟设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甲方委派董事长,乙方提名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拟设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其他管理人员的搭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相关聘任程序进行聘任。
五、本次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 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广阔市场空间的金融服务行业,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一方面是充分利用成都市天府新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另一方面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完善产业链布局,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施产融结合发展模式,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上下游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出资金额、出资比例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景。
3. 本次资金投入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
1. 融资租赁业务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环节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公司刚进入该业务领域,尚缺乏管理经验及相应专业人才,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2. 信用风险是融资租赁公司直接面对的风险,承租人信用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会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坏账率,进而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状况。
3.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群需要一定的业务规模和时间去开拓和积累;融资租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对公司融资能力要求较高,还需要打通各种融资渠道,获取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为此,公司将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构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确保融资租赁业务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止本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关联方东芮实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7-39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5:00至2017 年9月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17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 年9月4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注:关联股东刘江东先生将回避本议案表决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7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9月5(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只有单一议案。
(2)意见表决
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