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06)。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在上述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65亿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合同》。

2,《中国光大银行对公权利凭证》。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