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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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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国内企业受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生产成本上升,经营上仍面临较大困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努力克服国内外环境复杂变化带来的不利因素,强化提升内部管理工作,调整经营架构,强化管理措施,加强成本控制。同时不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技术升级、市场升级,拓展新市场。生产经营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呈现平稳发展。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1,584.59万元,同比上升8.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97万元,同比下降35.77%;基本每股收益0.14元,同比下降53.33%。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资产总额123,142.08万元,同比增长20.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072.95万元,同比增长34.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通过不断地市场开拓,2017年1-6月,公司拿到很多前装的新项目的定点,国内和海外前装业务都实现了快速增长。

2、通过4S集团直营销售计划的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产品方案化营销,同时为4S集团提供定制化的汽车升级方案,公司在4S集团大客户的业务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公司大客户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

3、在产品技术上,公司持续创新,并通过提升产品整合能力来丰富我们的产品解决方案。2017年,公司相继推出了得到行业广泛赞誉的360全景泊车系统,液晶数字仪表、电动尾门、感应尾门、HUD、流媒体后视镜、ADAS、USB记录仪产品。通过提升研发整合能力,形成了功能更综合、体验更出色、品类更齐全的产品解决方案;

4、通过成本优化能力的提升,供应链的整合、供应商的深度合作,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保持了市场竞争力;

5、为了提升产品品质,提升生产效率,2017年1-6月,公司在工厂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实现装配和品质测试的自动化;同时,把条码系统和生产过程管理系统的全面集成,实现了质量和产品信息的可追溯;

6、为了应对前装车厂在品质及体系上的高要求,公司成立了独立的品质中心,加强品质管控体系建设、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推动研发、制造、供应商、品质控制等各环节建立质量保证能力。推进IATF 16949的运行,软件开发方面同步推行CMMI的认证,推进实验室ISO17025认证和完善测试方法,提升实验验证能力。通过完善FEMA和建立经验教训清单,提升产品质量预防机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通过投资新设立了1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路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2家分公司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东莞市路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建账。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54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16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守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7- 05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0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08月16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郭秀梅女士、独立董事王太平先生、独立董事宋霞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秀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57)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5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813)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原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经统计,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97,331.00元,前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递延收益法计入本期收益6,245,571.89元,按原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均应计入当期损益,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净利润没有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