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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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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该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5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128,455.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871,544.31元,募集资金净额于2012年5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穗QJ(2012)108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4,672,079.59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临2012-001号公告)。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帐号为8018 8010 0017 576(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4-002号公告)。

2014年3月6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4-006号公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9,884,297.09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下:

2017年2月6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起止期限为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8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30,077,671.23元。

2017年2月21日,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起止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5月22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15,146,095.89元。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7-003、2017-004号公告。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3年5月,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珠海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募投项目调整议案》。由于项目规划较早,工艺技术及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意珠海宏昌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募投项目年产能,由原设计8万吨/年,调整至11.7万吨/年;同意建设投资由原8,080万美元,调整至人民币43,223万元(折合6,877万美元)。本次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3-007、2013-011、2013-013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