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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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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76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中央财政专项

补助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2年9月,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收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2012年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2]1075号)和《转发关于2012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2]1076号)。根据文件内容,海正杭州公司“注射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年产320万支抗体药物安佰诺产业化与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分别获国家补助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5,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5日披露的“临2012-30号”公告)

近日,海正杭州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17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延续性项目后续补助资金)的通知》(富发改工投[2017]76号、富财企[2017]530号),根据文件内容,海正杭州公司“注射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年产320万支抗体药物安佰诺产业化与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获得后续补助资金,分别为2,700万元和3,400万元,合计6,1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后续补助资金6,100万元已于8月16日到账,至此上述项目的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该笔补助资金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在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其他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