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69 公司简称:兰石重装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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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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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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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世界经济趋于改善,国内经济也稳中向好,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一带一路战略等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取得进展,高端制造成为实现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不稳固,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依旧较大,国内经济新常态发展走向深入,企业既面临结构增长的重大机遇,也面临下行压力的各类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全年经营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引,锐意创新,通过品牌营销拓市场,多措并举抓落实,科技创新谋发展,提质增效破瓶颈,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推进,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1、战略转型现成效,注入发展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晋昌源、凯德尼斯、宣力环保、盘锦浩业、兰石金化等5个EPC项目有序推进,基于良好的项目运维能力,继公司与盘锦浩业签署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合同后,2017年6月,公司再次与盘锦浩业签订160万吨/年加氢裂化及6万Nm3/h干气制氢、140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达7.5亿元,该项目是公司从单一装备制造向工程总包转型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多个EPC项目的承接与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与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核心装备制造技术与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上半年共承接检维修项目66项,累计发生产值约3410万元。圆满完成了“山东海丰螺纹换热器现场检修指导”、“大连石化9台螺纹换热器检修”、“天津大港石化重整反应器检修”、“兰炼换热器焊缝检修”、“湖北化肥厂脱重塔下段制造及现场总装” 等重点项目的检维修业务。
2、创新营销理念,市场开拓迈出新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低迷的行业现状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全体上下认真贯彻“前沿化营销、精细化营销、系统化营销”的三位一体理念;采取与营销市场相适应的小分队分工负责的市场营销模式,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并重点加强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大项目的开拓力度。报告期内,继公司与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签订3.165亿元炼化一体化项目合同后,公司又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同金额1.154亿元。凭借“兰石品牌”、系统性的市场营销策略和产能扩充带来的规模经济优势,公司营销订货业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订货22.30亿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84.64%,创造同期历史新高,为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大力推进资产重组,拓展延伸公司产业链
为有效推动兰石重装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石化装备产业链全流程覆盖及业务的纵向一体化,夯实EPC总包能力基础,进一步增强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石油化工甲级设计院瑞泽石化51%股权的各项工作。2017 年6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2017年6月27日,公司提交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截止目前,重组各项工作处于有序推进中。
4、推进科技创新战略,技术发明取得新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战略,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继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力度,以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夯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44项。目前已授权专利7件,其中实用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同时,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兰石重装“重型板焊式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球形储罐”两项产品获得甘肃省2016年度名牌产品称号。子公司检测公司建立的“甘肃省机械装备材料表征与安全评价工程实验室”被省发改委认定为省级工程实验室;子公司换热公司“热交换设备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被工信部列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为后期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
5、基础管理持续改进,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基础管理工作流程、措施、制度得以优化完善。同时生产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产品制造进度和生产控制水平不断强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三大基地”地域优势,形成产能互补效应;二是继续推动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两化融合、数据的多地共享与可视化,为公司科学规范管理以及智能制造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继续加强绩效考核力度,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四是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设计、采购、生产制造等环节,实行全员成本管控,挖掘成本异常等工作,公司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公告编号:临2017-08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璞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17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资本性支出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82)。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桂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82)。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公告编号:临2017-08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件核准,分别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4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网下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2014年9月24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000,000.00元,扣除部分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8,800,000.00元后,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931902124410888)人民币139,200,000.00元,另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590,000.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验,并于2014年9月29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 62010010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公司定向增发(以下简称:增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2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截至2015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567,1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89.34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7,500,000.00元后剩余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2,499,989.34元,已于2015年12月30日由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1133010 14600018060的人民币账户450,000,000.00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8130154500000056的人民币账户350,000,000.00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开设的账号为931902124410777的人民币账户150,000,000.00元和在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050142900100000050的人民币账户282,499,989.34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账号62050142900100000050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3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199,98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审验,并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1002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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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2014年9月1日第2届第1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22日和2016年1月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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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2016年12月6日经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2016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共计5.8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6月8日分别归还1,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2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超大型容器移动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首发项目中超大型容器移动工厂项目于2016年9月完成竣工决算,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约定用于超大型容器移动工厂建设项目,且该部分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7年6月,公司将超大型容器移动工厂项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开立的资金专户(银行账号:2703000229200061078)剩余利息金额3,342.92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着手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2703000229200061078)的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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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