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5:00至2017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7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9,417,68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5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8,582,38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5,3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17,68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与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赞成为189,242,582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99.9076%;
反对为175,1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0.0924%;
弃权为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042,582股,占到会中小股东有效股份数的98.4391%;反对175,100股,占到会中小股东有效股份数的1.5609%;弃权0股,占到会中小股东有效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骆沙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17年6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7月7日召开了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7月20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0万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59号)审验确认。上述股票已于2017年7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六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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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