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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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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于2017年8月14日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7年8月15日,公司收到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闽08民初132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1、原告:龙洲股份

2、被告:

(1)被告一:旷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路129号科技2号标准厂房B031,注册号:120192000083607,法定代表人:王一鸣,执行董事。

(2)被告二:王一鸣,男,1981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201011981XXXX XXXX,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新世界花园2号楼3门301号。

(3)被告三:华天汇金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B座23层C单元,注册号:120103000109204,法定代表人:王一鸣,执行董事。

(二)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一旷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7,919,380.85元;

2、要求被告二王一鸣对被告一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要求变卖王一鸣所持有的华天汇金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80%股权,所得款项优先用以偿还原告。

4、要求变卖被告三华天汇金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金城银行765万股股份,所得款项用以优先偿还原告。

(三)诉讼案由及起因

在收购天津市蔓莉卫生制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市龙洲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蔓莉公司”)65%股权过程中,公司与蔓莉公司、交易对方旷智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旷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即被告一,以下简称“旷智公司”)及其他相关各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股权转让》等系列协议,根据该等协议的约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779万元;蔓莉公司天津CNG项目相关业务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如蔓莉公司的天津CNG项目相关业务2016、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公司有权推迟收购旷智公司持有的剩余股权,并要求旷智公司就该二年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或等值股权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其他被告对被告一履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责任。”

但公司受让蔓莉公司65%股权后,2016年度,经审计,蔓莉公司不仅未完成承诺的1,000万元净利润,还亏损了5,919,380.85元。2017年度承诺1,200万元净利润,但其本年经营至今仍继续亏损。

为此,公司起诉要求被告一履行业绩承诺补偿责任,要求其他被告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7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所涉项目的利润情况已体现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本次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定期)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7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厦门银行龙岩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厦门银行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授信业务,期限为叁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该笔授信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壹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该笔综合授信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