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编号:(临)2017—03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通过《北方稀土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编号:(临)2017—03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监事会于2017年8月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通过《北方稀土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期间,遵守了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编号:(临)2017—04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
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或“公司”)拟对两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贮氢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即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分别将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部分债权分别转作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增资。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债务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债务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贮氢公司、电池公司债务及权益结构,改善两家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对外合资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司拟对两家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即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分别将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部分债权分别转作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增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债务重组对象基本情况
(一)贮氢公司
贮氢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忠。住所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为混合稀土贮氢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贮氢公司总资产15,237万元,总负债23,639万元(其中,欠母公司债务23108万元),净资产-8,40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762万元,资本公积3万元,未分配利润-19167万元);资产负债率155%。
(二)电池公司
电池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生彪。住所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1号。经营范围为生产、设计、开发、采购和销售各类电池制造的原材料,各类蓄电池、电池组、电源及其配套充电器和管理系统,电池制造的中间产品及产品、混动车、电动车及电动工具、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出口本企业经营产品。
截至2017年6月30日,电池公司总资产为9,312万元,总负债为12,712万元(其中,欠母公司债务12,242万元),净资产-3,40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8,401万元);资产负债率137%。
上述两家子公司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公司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的债权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贮氢公司的全部债权为23,10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10,302万元,其他应收款5,000万元,长期应收款5,013万元,应收利息2,793万元;对电池公司的全部债权为12,242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8,134万元,长期应收款4,108万元。
四、债务重组方式
(一)对贮氢公司的债务重组
公司将对贮氢公司全部债权中的18,000万元转作对其增资,包括其他应收款5000万元、长期应收款5013万元、应收利息2,793万元及应收账款5,194万元。
债务重组实施后,贮氢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18,000万元,总资产不变,净资产将增至9,599万元,资产负债率降至37.0%。
(二)对电池公司的债务重组
公司将对电池公司全部债权中的9,000万元转作对其增资,包括长期应收款4,108万元及其他应收款4,892万元。
债务重组实施后,电池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9,000万元,总资产不变,净资产增至5,599万元,资产负债率降至39.9%。
五、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贮氢公司及电池公司实施债务重组,能够优化其债务及权益结构,改善其财务状况,为其对外合资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进而增强公司贮氢材料和电池产业竞争力。
因贮氢公司、电池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实施债务重组,对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及净损益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