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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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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采选、冶炼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主导产品包括黄金、白银、硫酸、电解铜、磷铵等。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24,931.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5%,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及产品的价格上涨所致;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959,619.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5.23%,主要系公司产品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随之上涨所致。营业利润为23,481.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32%;利润总额为23,64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68%,;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744.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59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及价格上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88.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71%,主要系公司金、银、铜等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量增加,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既定战略,进一步夯实黄金冶炼这一主营业务基础,继续发挥多金属回收的资源综合利用优势,并依托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丰富的技术积累,以提升杂矿处理能力为目标,着重在最佳物料配比上下功夫,实现对金、银等贵金属和铜、铅、锌等有价元素的综合回收,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7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信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56)、《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57)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17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附产、回收二氧化硒、钯、铂、毛锑、锑白、铋、碲等稀有贵金属;铅产品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部门的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公司最新《公司章程》详见2017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为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限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为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限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法律事务部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拟设立法律事务部,专职负责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湿法黄金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建设湿法黄金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5)详见201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由于业务需要,需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附产、回收二氧化硒、钯、铂、毛锑、锑白、铋、碲等稀有贵金属;铅产品的生产、销售。并对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硫酸、液体二氧化硫,3,3-2 氯联苯胺盐酸盐、三氧化二砷、氧气、液氧、液氩、液氮的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金银冶炼;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加工;电器修理;电解铜的生产;电解铜、肥料销售;乙硫氨酯、巯基乙酸钠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危险废物、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剧毒化学品;铁粉加工(不含开采)。以下由各分公司凭分公司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金矿采选,金银冶炼,硫铁矿开采,一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硫酸、液体二氧化硫,3,3-2 氯联苯胺盐酸盐、三氧化二砷、氧气、液氧、液氩、液氮的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金银冶炼;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加工;电器修理;电解铜的生产;电解铜、肥料销售;附产、回收二氧化硒、钯、铂、毛锑、锑白、铋、碲等稀有贵金属;铅产品的生产、销售;乙硫氨酯、巯基乙酸钠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危险废物、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剧毒化学品;铁粉加工(不含开采)。以下由各分公司凭分公司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金矿采选,金银冶炼,硫铁矿开采,一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

1、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恒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威海恒邦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两年内威海恒邦可循环使用该最高保证额度进行贷款(即前次贷款全部清偿后,在最高保证额度下公司可为其新的贷款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1月31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镇

法定代表人:常贵德

注册资本:9000万元

主营业务:黄金、白银、硫基三元复合肥、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工业硫酸、磷石膏(工业用)、氟硅酸钠(工业用)、硫酸渣、盐酸、碳酸氢铵、液氨、甲醇、氨水、炉渣、粉煤灰、气体二氧化碳、石膏粉、水泥缓凝剂、缓释肥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腐植酸肥料、叶面肥料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6 年12月 31日,威海恒邦资产总额为62,460.54 万元,负债总额为59,561.21万元,净资产为2,899.3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711.96万元,净利润-535.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6月 30日,威海恒邦资产总额为60,118.90万元,负债总额为56,729.13万元,净资产为3,389.77万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64.62万元,净利润530.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1、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金兴矿业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一年内金兴矿业可循环使用该最高保证额度进行贷款(即前次贷款全部清偿后,在最高保证额度下公司可为其新的贷款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4月16日

注册地点:霞光路170号

法定代表人:樊明玉

注册资本: 18210.5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黄金探矿、采矿、选矿(以上各项只限分支机构经营);尾矿综合利用开发、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6 年12月 31日,金兴矿业资产总额为38,225.26 万元,负债总额为30,146.21万元,净资产为8,079.05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88.57万元,净利润385.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7 年6月 30日,栖霞金兴资产总额为39,968.65万元,负债总额为31,651.89万元,净资产为8,316.75万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66.27万元,净利润320.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拟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8%,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0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于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参加由山东证监局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全景·路演天下”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出席本次活动的公司人员有:公司财务总监张克河先生、董事会秘书夏晓波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湿法黄金冶炼废渣

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投资建设湿法黄金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项目。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湿法黄金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的议案》,本项目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原因

为解决在金银湿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氰化物的氰化尾渣堆放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公司拟采用侧吹熔炼炉及回转式脱杂炉熔池熔炼技术对湿法黄金冶炼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综合回收其中的金银等有价元素。

2、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原料仓、熔炼主厂房、缓冷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

3、投资预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6,296万元。

4、项目效益及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建成后,年可回收贵金属合金2,415.55吨(含金420千克、银6.3吨)。年销售收入18,563万元,利润3,909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投资解决在金银湿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氰化物的氰化尾渣堆放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的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风险提示

1、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

2、前期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展开,项目立项及环境批复工作进展顺利,但不排除其他影响项目进程的情形发生,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定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 至2017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51)。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金政街1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 )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91040万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