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2017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整体向好。公司继续加大了营销力度,继续实施“大市场、大客户、大项目”三大营销策略,集中优势资源获取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并且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订单和业绩保持了持续增长;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大项目管控力度,加强工程结算回款力度,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亿元,与上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4.05亿元相比,明显提升。上半年,公司成功设立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发行规模13.8亿元,盘活了存量资产,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开始经营。公司旗下广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浩天建设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华东图灵猫运营和智慧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司智能家居产品“图灵猫”荣获工信部授予的“CITE2017创新产品和应用奖”。公司继续加大家装业务的开拓力度,积极培育互联网家装品牌“过家家”;继去年与腾讯开始在武汉成立腾广(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互联网家装业务后,于第十三届文博会期间广田过家家举行了第一批城市合伙人签约仪式,正式开始进行互联网家装业务的全国性布局。
随着公司营销力度的加强,公司业绩同比有所增长,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113.56万元,同比增长32.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38.81万元,同比增长31.90%。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管理提升”和“人才培养”两条主线,聚焦主业发展、项目品质、创新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执行力度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优化营销管理体系,推动精准营销、团队营销和品质营销,集中力量和有限资源向“大市场、大客户、大项目”聚焦,获取更大更好的项目,提高营销和生产效率,提升公司的实力和品牌知名度。同时,继续加大项目管控力度,完善项目实施各项管控标准和流程,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材料管理,做好劳务管理,做好资金管理等,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继续加大项目结算回款力度,严格执行项目结算奖惩机制,促进项目的回款速度,切实提升公司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现金流。
(2)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
完善香港和澳门子公司业务平台,加大对俄罗斯、东南亚、中东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成长性市场的开拓力度,不断提高海外市场业务份额。
(3)加强创新力度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业务流程跨部门、跨线条流转的效率,实现管理的线上化、数据化、流程化;严格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做到各部门、各员工的奖惩明确、量化、可执行。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加大设计院改革力度,提升创意设计的能力,聚焦高端项目、高端客户,提高设计品牌实力,同时继续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深化设计力量,做好设计业务和施工业务的协同发展;继续深化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增强技术研发力量,将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化,同时紧盯行业发展前沿,把握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契机,在工业化设计、装配式建筑、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进行技术探索。进一步加快业态创新,完善装饰产业链,推进工程总承包制,实现业务大部分或全部覆盖,同时实现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采购的深度融合;同时抓住当前政策机遇,加快新型城镇化领域的布局,积极探索公共私营合作模式(PPP),创新业务承接模式,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订单。
(4)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企业和海外机构的风险防控力度,强化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
(5)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针对应届毕业生、市场营销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商务人员等建立和完善专业技能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继续完善和贯彻执行公司的激励机制,帮助公司稳定人才、吸引人才;进一步推行竞岗机制,精准识人察人,能者上;继续加强企业文化的宣贯力度,培养具有持续艰苦奋斗因子的团体,并打造为一个持续的学习型组织,让员工持续成长,企业实力持续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一家,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广田装饰有限公司已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因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广田软装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08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08月0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杨伟强、王红兵、王全胜、高刚以通讯方式参加,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08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08月0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乐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张平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7年4月28日起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资产负债表(含合并)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变更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将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变更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根据要求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含合并)“营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根据要求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前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调整之外,执行其他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