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是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原委派韩卫国先生、王俊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财通证券《关于更换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财通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韩卫国先生、王俊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财通证券决定委派王为丰先生、戴中伟先生接替许韩卫国先生、王俊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对该项目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代表人为王为丰先生、戴中伟先生。
王为丰先生、戴中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附:王为丰先生、戴中伟先生简历
王为丰先生,财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理学士、管理学硕士。自2006年起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07芜湖建投债等债券承销发行工作,主持或参与了中科电气(300035)、大北农(002385)、利源精制(002501)、同大股份(300321)等首发上市项目以及天成自控(603085)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
戴中伟先生,财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硕士。自2008年起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12明牌债、13杭齿债、15永安次级债、16银河债等上市公司债券承销发行工作,主持或参与了明牌珠宝(002574)首发上市项目以及东晶电子(002199)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浙江世宝(002703)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杭萧钢构(600477)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