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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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77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中央财政专项

补助资金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7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76号),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现就该项政府补助资金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对报表损益的影响补充公告如下:

1、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注射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年产320万支抗体药物安佰诺产业化与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于2012年9月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分别获国家补助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5,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该笔补助资金共分两次到账,于8月16日到账的6,100万元为补助资金的最后一笔,截至8月16日上述项目的9,000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2、本次“注射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收到政府补助2,700万元后计入递延收益,该补助资产已投入使用,剩余使用年限为93个月,该补助在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配,每月应分配25万元,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预计对2017年损益影响额约为125万元。

3、本次“年产320万支抗体药物安佰诺产业化与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收到政府补助3,4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由于还有部分生产线还在申请GMP认证过程中,故待后期认证通过后转固投入使用,在对应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其他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