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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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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通灵珠宝 公告编号:2017-043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完成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首次权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确定2017年7月24日为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43万份。

二、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通灵珠宝期权

2、期权代码:00000000094、00000000095、00000000096

3、授予日:2017年7月24日

4、授予数量:243万份

5、授予人数:42人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情况如下:

上述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的《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行权价格:32.22元/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

8、有效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行权期

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3)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权需要同时满足一下四项条件:

(1)符合授予条件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每一等待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到该《办法》的相关标准。

4)行权安排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每一行权期内应集中行权,即一次性同时行权。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第3个交易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集中行权(其中法律法规或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期间不计入在内)。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