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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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的公告

2017-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7-08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7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家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新材料”)与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粉末冶金”)签订了《协议书》,同时,长春东睦新材料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合同”),现将主要信息披露如下:

一、概述

2017年6月27日,长春东睦粉末冶金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847.00万元,宗地面积47,105平方米,并于当日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7-24(工业)]。

2017年6月29日,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拟投资设立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书》,根据该意向书的主要精神,长春东睦新材料设立后,双方将进一步整合双方在吉林长春合资的同业产业资源,实现双方股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017年7月27日,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书》。

2017年7月28日,长春东睦新材料收到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8月17日,长春东睦粉末冶金与长春东睦新材料签订《协议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长春东睦粉末冶金将2017年6月27日竞得的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的地块无偿转让给长春东睦新材料。

2017年8月17日,长春东睦新材料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签订了补充合同。

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9日、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4、(临)2017-065、(临)2017-073、(临)2017-078。

二、《协议书》主要情况

(一)《协议书》当事人情况

甲方: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乙方: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协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2017年6月29日公司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拟投资设立长春东睦新材料《投资意向书》的精神,长春东睦新材料设立后,双方拟进一步整合双方在吉林长春合资的同业产业资源,实现双方股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长春东睦粉末冶金将2017年6月27日竞得的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宗地面积47,105平方米,宗地位置位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项目用地、南至项目用地、西至项目用地、北至乙六路的工业土地,无偿转让给长春东睦新材料。

2、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的地块受让人由长春东睦粉末冶金改为长春东睦新材料,并由长春东睦新材料办理出让地块后续手续。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三、补充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出让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协议对原编号为2017-24(工业)(合同编号)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如下:

(1)投资项目名称由长春东睦粉末冶金改为长春东睦新材料。

(2)依据长春东睦粉末冶金2017年6月14日提出《申请》,参加2017年6月27日,宗地编号为220106009205GB00173地块竞买,竞得后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的长春东睦新材料办理出让地块后续手续。

(3)受让人由长春东睦粉末冶金改为长春东睦新材料。

(4)原编号为2017-24(工业)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不变。

四、风险提示

(一)长春东睦新材料可能存在因财务、市场、技术、环保、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

(二)在长春东睦新材料正式投资过程中,仍须履行项目建设等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报备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

2、长春东睦粉末冶金与长春东睦新材料签订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