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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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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10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90,002,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7%;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一、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3月2日取得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3号)。根据证监会批复,公司于2016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A股,其中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于2016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事项相关详情请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海能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海能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16-080)。

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538,411,6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28,414,257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747,337,007股,较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加了18,922,750股,是因为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本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0,002,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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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五、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本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能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海能达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能达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海能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